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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温宿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1日   来源:温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全县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和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组织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并监督实施。依法监测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规行为。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管理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副局长:毛拉阿伍提·瓦伊提 13565116418

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艳丽 13579131066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车辆、档案、政务信息、督促检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六五普法、党建、党风廉政、纠风、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史志、绩效考核和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考核考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统计等工作;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等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有关部门和乡(镇)、管理区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促检查工作;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稿。

(二)餐饮食品监管股。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掌握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实施食品消费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配合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食品流通监管股。负责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实施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药械保化监管股。负责规范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匡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承担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临测及报告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监督指导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和移送工作;承担互联网食品药品信息服务和违法交易行为的监测工作

四、单位地址

温宿县阿温大道龙泉湖文体广电大楼4楼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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