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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务工培训补贴政策
温宿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8日   来源:温宿县人社局   浏览数:

1.培训对象。新疆户籍异地务工人员,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并到企业就业的30岁以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

2.培训时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时间为3个月以上,“两后生”培训时间为6个月以上。

3.培训方式。以企业自主培训和校企合作方式进行。

4.开班申请。开班前10日,培训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职业培训开班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培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订单、定岗培训协议和培训成本核算。

5.考核鉴定。培训班结束前10日,培训单位按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程序申报考核鉴定。

6.实现就业。培训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培训学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含1年)劳动合同,就业率不低于90%。

7.补贴申领。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开班审批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就业失业证、1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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