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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温宿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2日   来源:温宿县民政局   浏览数:

1.服务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2.办理依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

3.办理条件:

除以下情形不予救助外,其他均予以救助:

(1)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

(2)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

(3)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的。

(4)索要现金、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的。

(5)拒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

(6)有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

4.办理流程:

(1)救助对象到救助机构求助登记。

(2)工作人员安全检查。

(3)救助机构根据救助对象需求提供服务帮助。

(4)提供救助离站服务工作。

(5)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并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7.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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