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阿克苏政府网 ·金华市政府网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走进温宿   领导之窗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网上信访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阿克苏地区药品医疗器械集散中心工程项目“4.5”高空坠物伤人事故调查报告
温宿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6日   来源:温宿县安监局   浏览数: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阿克苏地区药品医疗器械集散中心工程项目由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8日,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号:91650000712961061L,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946号金坤大厦综合楼续建1栋14层办公1,法定代表人夏建国,注册资本为伍亿零壹佰壹拾陆万肆仟伍佰元人民币(50116.4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货车维修);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公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8年4月5日北京时间11:30左右,在阿克苏地区药品医疗器械集散中心工程项目办公楼工地,钢构工杜昌虎给塔吊司机单薇打手机电话,要求给办公楼八楼吊物料(施工用的角钢),同时安排钢构工何涛和吕海龙在楼下用吊装带把角钢绑扎好(只用了一根吊装带),安排钢构工祝海明去八楼接物料。单薇将十多根角钢起吊至八楼时,接料人员祝海明(仅此一人)和塔吊司机配合不当,致使物料倾斜无法控制滑落,于11:46左右砸伤四楼2名和三楼1名钢筋工。事故发生后,公司管理人员随即打120急救电话送三名伤者去医院救治,12:15县政府分管领导、安监局领导、住建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相继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阿克苏地区药品医疗器械集散中心工程项目“4.5”高空坠物伤人事故,致使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一人重伤在医院重症监护室。该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吊装物料时只用了一条吊装带(按规定应该用两条)形成三角绑扎,在起重机挂钩处未形成“死扣”,接物料人员只有一人拉不住,致使物料倾斜无法控制而滑落,属于违规操作。

间接原因:项目工地管理混乱,管理层领导安全观念不强,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原因分析:

(一)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相关施工许可手续,未规范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缺失,施工工地管理混乱,领导层安全生产观念不强,该工程抢进度赶工期。

(二)公司安全管理员安全意识淡薄,日常安全检查不认真,不仔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排除治理。

(三)公司管理人员不注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只是口头强调,未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培训走过场,搞形式。

(四)办公楼施工现场无安全通道、无安全防护设施。

(五)楼层未设置卸料平台。

(六)施工现场无专职塔吊信号司索工。

(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处于对立状态,施工单位对监理口头和书面下发的安全问题不重视、不整改、不提供相关资料。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阿克苏地区药品医疗器械集散中心工程项目“4.5”高空坠物伤人事故,属于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责任的处理建议

1、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施工工地管理混乱,领导层安全生产观念不强,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尽工作职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缺失,楼层未设置卸料平台,施工现场无塔吊专职指挥员,施工现场无安全通道、无安全防护设施,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建议给予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给予经济处罚3万元人民币。

2、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建议:项目经理李彦杰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未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建议给予李彦杰经济处罚1万元人民币。 3、事故责任单位安全员朱勇、塔吊司机单薇、钢构工杜昌虎、何涛、吕海龙建议由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此5人进行内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县安监局。

4、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理建议: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给予该项目主管部门住建局主要领导提醒谈话。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安全员、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责任书。

(二)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局总局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生产安全防护设施。

(四)教育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六)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掌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六)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阿克苏地区药品医疗器械集散中心工程项目“4.5”高空坠物伤人事故调查组

2018年4月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条: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2018年3月—5月)
下一条:土地污染防治责任书
 
开办:温宿县人民政府  主办:温宿县政府办公室
承办:温宿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7-4538108
ICP备案号:新ICP备1000135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9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9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