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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宿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宿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30日   来源:系统管理   浏览数:

温政办〔2017〕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实验林场片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温宿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温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温宿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全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综合利用温宿县政府门户网站,紧紧围绕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

(一)以政务公开促稳定

1.宣传树立总目标意识。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意识。大力宣传贯彻“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打击“三股势力”的强大阵容。宣传“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发挥“访惠聚”等各类驻村工作队的宣传引导工作,建强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抓好惠民政策落实、拓宽致富门路、推进脱贫攻坚、办好实事好事等各项工作,让各族群众更多感受和享受到改革发展稳定成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利用结对认亲、走访交流,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所思所盼,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惠民举措,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各族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宣传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责任单位:各乡< 镇>、管理区、实验林场片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事迹,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大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滋生和蔓延,坚决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犯罪活动。依法保障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规范对宗教活动的服务与管理,加强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培训,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责任单位:各乡< 镇>、管理区、实验林场片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的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公开就业、教育、医疗、社保、扶贫、安居、暖心、兴边、安全等九项惠民工程实施过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实施九项惠民工程牵头部门)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经委、人社局、地税局)

3.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

(三)以政务公开推进改革

1.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6〕147号)要求,继续深化改革,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各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除涉密事项外,均要在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工商局)

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每月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小麦、玉米、棉花、羊肉、牛奶等农产品价格信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驻村干部宣讲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3.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税局)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集中式生活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素质教育、双语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快推进各级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做好免费体检落实情况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卫计委)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县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县食药局)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地区的相关要求,年内努力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乡< 镇>、管理区、实验林场片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单位:各乡< 镇>、管理区、实验林场片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督和季度抽查工作。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 镇>、管理区、实验林场片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乡< 镇>、管理区、实验林场片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县委各常委、政府各副县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温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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