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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分组有关问题的公告
温宿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8日   浏览数:

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分组情况公布如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体能测评结果

体能测评结果在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宣布,并于7月27日20时起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体检分组一并公布。

二、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2015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定于2015年7月28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宣布并发放体检表。参加体检的考生按体检表的有关要求粘贴相片,认真如实的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

3.如考生放弃体检,请在发放体检表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否则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4.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28日上午9:30分前携带面试要求的证件及体检费(约300元)、《体检表》空腹(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体检中心大厅集中,10:00点体检正式开始后到达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5.在参加体检时,考生除携带面试要求的证件、《体检表》外,不得携带包具及其它任何物品(含各种液体化装品、饮料和打火机等)。

6.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全程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队,上洗手间需向工作人员请假,体检全程关闭手机,如有违反按违纪处理。

三、其它要求

1.体检结束,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当主动与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公安局联系,并按要求进行政审考察。

2.考察时间:2018年8月3日—8月10日(体检结果、考察工作安排于7月29日12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015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专业巡逻防控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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